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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恢复生猪生产的政策举措
时间:2021-07-28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

  一、用地政策

  1、对现有具备改造条件的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就地连片解决升级改造所需土地。

  2、合理规划一批标准化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各地结合目前生猪产能实际,规划单体规模500亩以上、存栏5万头以上猪场建设用地。

  3、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农用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对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取消15亩上限,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财政支持政策:

  1、2021年前,市级财政对新建存栏5万头以上的现代化大型养猪场实行以奖代补,每建设一个存栏5万头以上的现代化大型养猪场奖补1000万元。

  2、一是对年出栏商品肉猪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重奖。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规模猪场出栏1万头商品肥猪,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超过一万头的,有一头奖一头,据实奖励。二是加大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力度。一方面,扩大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将补助对象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另一方面,提高贷款贴息率,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规定的贷款,在原有不超过2%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1%的贴息。三是更大力度扶持种猪生产。明确规定对从2月23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对新增符合条件的种猪给予每头700元奖补。其中,种猪需具备以下条件: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种畜禽场购进,且应提供种猪系谱资料,有产地检疫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wdzsk/content/32d20c48-614d-4066-a3bc-615006db9b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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