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工作要求,繁昌区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编制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提升实施导则,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扎实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一、规划引领,确定村庄分类
在村庄布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繁昌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年)》,将全区6个镇的城市开发边界外的990个自然村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进行分类,其中集聚提升类649个,城郊融合类35个,特色保护类19个,搬迁撤并类287个。已完成6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正在编制7个。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对自然村庄分类属性重新确认。
二、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导则
本着“因地制宜、简洁实用、尊重民意”的原则,制定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整治提升实施导则。从实际需求出发,合理确定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建设标准,明确了工作负面清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做到有“标准”可依。
净化方面:在高质量推进“五清一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垃圾收运、卫生改厕、水塘清淤整治、供水安全、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治理、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因地制宜处理村庄生活污水。
绿化方面:因地制宜开展村边绿化、路边绿化、宅边绿化、水边绿化。
亮化方面:道路照明、广场照明合理设置照明设施,推广新能源照明。
硬化方面: 通村组道路基本硬化,村内道路基本实现户户通,合理建设停车设施。
美化方面:因地制宜建设微景观,大力发展“五小园”,美化村庄、庭院;开展农房风貌整治、标志标牌建设、“最美庭院”等示范评选活动;适度挖掘、展示乡土文化,引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强化保障,锚定工作目标
繁昌区根据实际情况,7月份制定了《繁昌区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先行示范、梯次推进,多元投入、产业协同”的原则,计划用三年时间,重点推进住户50户以上规划保留村庄按照美丽宜居村庄达标建设,实现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经摸排,全区住户50户以上的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暂不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城郊融合类等规划保留自然村庄共375个,涉及住户近3.3万户。按照1万元/户标准确定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奖补资金区、镇两级按8:2比例承担。计划三年投入以奖代补资金3.3亿元,通过发行地方债券,整合农村人居环境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以及其他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保障建设资金投入。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和新兴宣传方式进行多层次、多维度、全方位宣传,让美丽乡村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全面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把参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纳入信用户评定内容;推行村民理事会“理清单”、张榜公布“晒清单”、对标对表“销清单”的“清单式”和“网格化”建设模式,开展“新乡贤”“最美庭院”等示范评选活动,发挥能人领头雁作用,带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实行“门前三包”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实行常态化保洁,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以打造繁昌慢谷美丽乡村风景线、美丽乡村精品村为目标,优先安排乡村旅游示范带和集聚区、美丽乡村中心村周边的村庄达标建设。目前,已经确定80个年度美丽宜居村庄达标建设任务,正对照实施导则,“清单化”推进达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