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简介
(1)开展宣传教育。利用4月瘦肉精?“集中拉网式监测”,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不使用、不兜售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承诺书”150余份,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什么是瘦肉精”、“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等问题和法律法规,增强养殖户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提高养殖户安全生产意识。(2)落实工作制度。按照《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养殖动物“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农函〔2020〕61号)文件要求和我单位印发的《养殖动物“瘦肉精”监测制度》,养殖环节重点监测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每一场(户)每批生猪、肉牛、肉羊出栏前至少监测一次,监测数量不低于3头(出栏低于3头的全检)。重大节日期间要加大监测数量。(3)强化监督监管。把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肉羊2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作为重点,从投入品使用入手,严格排查,并引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特别是饲料、兽药采购使用记录、生产记录等,严禁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的行为,严格产地检疫,防止问题畜产品流出产地。分别在4月和9月对监测范围内的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开展两次“集中拉网式监测”。截至目前,我县共计监测“瘦肉精”1752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