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产品质检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拟在原有引进转化的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和首批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技术模式,全面推进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开展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和实时展示农产品良好生产经营行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规范化生产和正确引导农产品健康消费,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农产品安全优质营养化高品质发展奠定技术基础。现将《关于积极开展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常态化推进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请、自我实施”原则,鼓励已通过“三品一标”和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登记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
二、请各地质检中心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市(县)本季度申请的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书和《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名单汇总表》,以文件形式报至省中心信息科,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魏 钢 胡 森
联系电话:0371-65918756
电子邮箱:xxk75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