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17年6月实施以来,大部分农药经营者都已申领到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做到“持证上岗”,但仍有小部分心存侥幸者妄图钻法规的空子,无证经营,结果栽了跟头。
近日,陕西渭南临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开展五月迅雷行动,对辖区多家群众举报和摸底调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农药门店进行突击检查,记者跟随临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执法人员一行首先来到了临渭区下?镇申农农资经销部,走进店内发现货架上没有摆放农药。而农资店店主表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他一直没有售卖农药。其申请证件的时候一直都是关门的。在农户退货时也没开门,就当天早上开了一下门。
而执法人员则告诉记者,这家农资店被群众实名举报无证经营售卖农药,随后执法人员在对店内退货区的农药进行清点后将其没收。
临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张皓表示,该店店主去年一直在执法大队申请办证,但经过多次核实,发现其店中存在部分条件不达标,所以一直没有办下证来,通过执法大队的日常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这家有偷卖农药的现象。
在对临渭区下?镇、蔺店镇、故市镇等镇进行检查时,农资店人员都表示正在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但是却对自己的无证经营行为顾左右而言他,有些称自己没有售卖,有些称是自家地里所用,还有的大批农药存放在家里但却无法出示进货凭证,而在此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对临渭区的大部分农资经销商多次进行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培训。
临渭区蔺店镇建平农资经销部某经销商表示,并不知道无证不能卖农药,自己参加资质培训了,以为证件申办过程中可以继续卖农药。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5月迅雷行动重点是取缔无证经营,对假劣农药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所有门店进行规范销售,包括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农药废弃物处理等9项制度的落实。对于群众实名举报的农资店进行摸底调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门店。那在此次的执法过程中,各农资店都存在哪些问题呢?
据相关执法人员表示,执法过程中发现这些门店首先没有取得经营许可,其次在进货的程序上也不合法,没有索要相应的票据,还有部分经营部留存有过往检查发现的假农药,这次重点对这些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取缔,依法予以没收农药,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然后对上游的供货商进行严查。
据悉,此次行动共查处无证经营农资店6家,依法没收货物300余件,没收农药价值一万余元,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都对每家没收农药的农资店都详细记录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根据其无证经营所涉及的违法金额等方面依据新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在经营农药的零售商将面临处罚。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同时处以罚款,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执法部门还表示,后期开始对无证经营农药的拉网式检查,对还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销售农药,大家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于还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资店一定要尽快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