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确定中央及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为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政策,即墨市农机管理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规范操作,对购机补贴报名、补贴对象确定、补贴合同签订、补贴机具供应等关键环节,严明纪律,重点监控,杜绝了购机补贴中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确保购机补贴资金全部到位,大大增强了机手的购机热情,加快了农业生产的进程,提高了全市的农机化水平,取得了群众满意、农机企业叫好、政府满意的“多赢”成效。
今年,即墨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顺利,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0万元,青岛市补贴资金300万元,共计860万元;又积极争取国家农机装备推进项目资金140万元,以农机补贴形式补给购机户。全年引导农民投入购机资金3300万元,补贴机具945台已全部到位,其中补贴6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80台,免耕播种机79台,小型农业机械644台,耕整机1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139台,生鲜乳设备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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