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市场紧缺的时代,有的企业拿地后却闲置多年,有的企业还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解决这个难题?为此,万年县采取多项措施,对闲置土地等不法行为加以制止,共清理了多家“僵尸企业”,切实提高工业企业用地节约集约水平。
据悉,该县推行经营性用地分期发放不动产权证制度,对拿地的企业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年限为两年,待竣工验收后办理房屋与土地的不动产权证时,再恢复法定使用年限,较好地限制了个别企业改变土地用途等不法行为。为确保新入园项目质量,该县对新工业项目入园的企业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现未按时开工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将予以没收、扣除相应保证金。
与此同时,该县自然资源局与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对闲置土地进行认真梳理,调查核实,对清理出来的闲置和低效利用企业,逐宗拟定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