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22日,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到鞍山市台安县开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鞍山市台安县农田建设管理比较规范,作为省级三个试点项目县之一参与绩效评价,此次工作主要针对2019年度和2020年度立项的财政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置政策目标、规划编制、建设标准、资金支持内容合理性、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任务完成率、提升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户收益、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民满意度、扶持对象满意度等诸多评价指标,全方位评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绩效。采取内业查阅审核材料、外业现场查验项目和入户调研发放问卷形式,客观评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全力配合检查组的考核。从考核评价的初步结果看,检查组对我市及台安县的工作比较满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资金拨付率较低,与被考核的绥中县相比有一定差距。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市县两级对照指标查缺补漏,并将对其他县(市)区绩效评价提供借鉴,为鞍山市今后规范农田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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