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阜新市委法制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执法队)从7月28到8月18日,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第一阶段自评自查工作。开展这项工作目的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这项工作得到市执法队领导高度重视,马晋生队长亲自主持评查工作协商会并给予指导,王晓光副队长牵头,组织市执法队法规科会同各执法科室业务骨干进行了细致的案件自评自查工作。
案件评查的范围从市执法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已结案)39起行政处罚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30个案卷纳入本次自评自查范围。
重点评查实施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是否严格依法规范,行政裁量权适用是否准确、适当、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行政执法事中、事后是否按规定公示、公开,文字、音像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归档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
按照新《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规章、《阜新市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要求,对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提出修改意见,可以确保案件制作过程中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通过开展此次案卷评查活动,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归纳总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措施对策。今后,阜新市执法队还将进一步落实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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