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秋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认真履行农作物种子监管职责,主动监管,严格执法。
三是落实“双随机”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农业农村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于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各级农业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门店,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
四是规范工作程序。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案件查处等环节,做到科学、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应依法公正展示,做好摄像、拍照、录音、询问笔录等取证工作,妥善留存相关文书邮寄及送达凭证等证据材料,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整理归档并留存备案。
五是严查相关案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信息公开、从严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未建立销售台账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做出处罚。对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逐一立案,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按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按程序公开处罚信息,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上录入处罚情况。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高压严打氛围,震慑违法行为。
六是抓好宣传推荐。及时向社会发布种子市场供需、质量评价情况和价格等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努力营造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在生产用种关键时期,大力宣传良种良法技术,引导农民正确选种,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努力促进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应用。对近年来发生过用种纠纷的问题品种,要提醒经营者备种时谨慎选择,保证农户用种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1/9/2/e8d88de61f51408a8156560cf3314d2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