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农规〔2016) 1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步伐,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更好更快发展,我委组织制定了《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连云港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连农规〔2016〕1号 关于印发《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