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网新甘肃甘肃农民报5月7日讯 (通讯员张陈华)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中东法庭向被告张某等7人依法送达开庭传票,传票送达7日内,被告7人中有5人陆续联络原告贺某主动偿还拖欠多年的化肥款。
原告贺某多年前经营农资买卖,张某等7人前后赊欠化肥款若干,因价值金额不大,贺某考虑到乡邻感情未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追讨赊欠款,经数年不间断要账后,贺某无力奔波,于是将张某等7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赊欠款。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多种方式联络到7名被告,一个工作日内便完成案件排期送达工作,工作人员还对被告进行释法析理,并嘱咐其疫情期间戴好口罩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可是开庭的前2日,原告贺某来到法庭高兴地说要撤诉,原来案件送达后的7日内,便有5名被告陆续联络到原告贺某,主动偿还了欠款。法院工作人员为贺某办理相关撤诉手续,余下2案也按时开庭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