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张穹副主任陪国务院领导出差,今天来不了,受张穹副主任委托来参加这个座谈会,刚才听了各位专家领导的讲话,也深受启发,借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周年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实施之际,谈一些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自2004年11月1日实行以来,对促进农业机械研发与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行五周年,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实行之际,通过座谈会的形式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研究农业机械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将对下一步更好的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农业劳动生产率长期偏低,早在上世纪毛泽东同志就指出农业根本出路在机械化。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政策作出重要调整,全面取消农业税,不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行,确定了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主的农机化发展之路,特别是强化了农机购置补贴措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行五年,是我国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稳步提高的五年,是我国农机总量快速增长、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序发展壮大的五年,农机化促进法实施的五年也是国家财政给予扶持,农民受益得实惠的五年,仅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各级财政补贴达到300亿人民币,受益农户500多万户。农业机械化发展大大降低了农村劳动强度,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条件。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年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五年,今年9月17号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63号令,公布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职责,建立了农机报废淘汰职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机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的五年是农业机械管理行业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的五年,各级农机部门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农机鉴定和农机质量调查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我国农机化整体水平和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要保持农业稳定发展,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快农业机械化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为农业机械化提供物质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农业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的客观事实都决定了中国农业机械化只能是政府扶持和引导下的机械化,要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研究探索农机行业各项税费优惠措施,加强农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维修网点等基础设施,要大力扶持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发挥农业机械合作社的作用,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加强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培训和服务力度,培养更多适应现代化发展的新型农民。
二是抓好科研开发,为农业机械化提供技术保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关键在于研究开发先进的农业装备,今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将科研开发工作抓实抓好。
三是加强监理服务,为农业机械化提供安全保障。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安全是第一要务。为此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从11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是一部保障农业积极性的重要法规,条例从生产、销售、维修和使用操作等环节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做出了规范,确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对此各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务必好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有效渠道将这部法规宣传到基层单位,普及到田间地头,让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尽快了解熟悉。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机械特别规定实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制度,有关部门必须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给予支持,保证这项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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