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依法促进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促进的法制轨道。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创造了法制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质量、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度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加快进入了中级阶段,并向高级阶段积极推进,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我国已经成为新世纪世界农机化发展的新亮点。2008年与2004年相比,我国的农机总动力增加1.8亿千瓦,大中型拖拉机增加188万台,联合收割机增加33.7万台,水稻插秧机增加13.3万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进展,发展现代农业的物资技术基础大大加强。中央和地方对农业机械投入大幅度增加,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积极性空前高涨。2008年与2004年相比,我国农业机械年总投入增加1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增加44亿元,地方财政投入增长11.6亿元,农民投入增加103.7亿元。2009年更有大幅度增长。财政扶持鼓励了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农业机械的使用面积和使用范围都有大幅度增加。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五年来提高了12个百分点,尤其近两年年提高幅度都在三个百分点以上,创造了历史最高记录。2008年比2004年,机耕面积增加了2756万公顷,机播面积增长1469万公顷,机收面积增长1703万公顷,农机作业的产业大军已经达到4800多万人,农民享受到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现代文明生活。与此同时,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减少了4615万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加了12587.3亿元,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首次突破了1万元,达到11092元,2008年比2004年提高了5000多元。实践是最好的说明,所以大家都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强农、兴农、富农的好法律,深受欢迎,促进共赢,农民得到实惠,企业得到实效,政府得到民心。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立足促进,通过法律形式大力肯定了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确立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强化了国家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保障措施,为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反映了现代化农业发展趋势和农民根本利益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对巩固发展我国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全面协调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理会、立足促进的立法精神,准确掌握和坚决贯彻落实法律规定,总结依法促进的实施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抓紧出台配套相关法律政策条例,加快农业投入立法,健全农业知识保护体系,在新的起点上为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上新的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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