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副产品供销网
农副产品供销网
资讯信息
农副商城
网上互动
农产供求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公告启示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8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8-19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作者:佚名

  

  苏荣昌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2508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文件精神,通过落实增投入、保用地、强监管、抓利用、促升级等措施,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此提案针对性强,符合我市实际,我局全部采纳,并在具体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坚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一)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有机肥使用。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建设,有力促进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据统计,2018-2021年市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1310万元,主要用于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等项目建设,有力推进了有机肥使用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广工作。先后出台《中山市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中山市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方案》和《2020年中山市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依托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3个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示范区,配送商品有机肥1565吨,示范推广有机肥种植面积31841亩;二是开展水稻田肥料利用率试验和秸秆腐熟施用技术推广。近年来全市累计配送秸秆腐熟剂约100吨,水稻秸秆还田面积约5万亩,有效促进我市秸秆还田及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加快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完成小规模散养户的清理,促使畜禽养殖向规模养殖模式转变。根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禁养区划定方案,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对没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且没有条件整改的畜禽养殖场实施关闭搬迁。经过近年的养殖污染整治,我市小散生猪养殖已清理完毕,大大减少了小散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压力。二是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和标准化生产,促使畜禽养殖向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转变。以2家农业农村部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和4家市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场为示范点,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养殖”的理念及污染防治技术,促使畜禽养殖向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转变,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生产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根据我市畜禽养殖粪污情况和土地承载力,我局编制出台《中山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同时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工作,促使畜禽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目前在南朗、黄圃等镇街试点推广生物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实现粪污就地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养殖污染,有效促进畜禽养殖向生态循环发展转变。

  二、明确用地政策,促进变废为宝

  (一)明确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用地政策,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有关规定,畜禽舍、水产养殖设施池塘、工厂化养殖车间、进排水渠道、场区内通道、绿化隔离带等养殖生产用地,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饲料存储、粪污处置、尾水处理、疫病防控、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生物有机肥料生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符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条件的,可在属地镇街政府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省政策要求,正加快制定我市设施农业用地规范性文件,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合理用地需求。

  (二)持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我市拟在2022-2025年期间安排市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畜禽生态健康养殖项目建设,扶持养殖场开展治污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装配粪污处理设施,建有沼气工程容量5.1万立方米,有机肥(粪肥)车间约1.8万平方米,年处理粪污生产有机肥(粪肥)1.5万多吨。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89.79%、10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三)加大有机肥推广宣传力度,拓宽有机肥销售渠道。我市利用广东农产品交易信息网、中山市农业信息网、中山农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向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种植大户推广我市养殖场生产的有机肥,拓宽销售渠道,扩大使用面积,将有机肥变废为宝。

  三、建立废弃物全覆盖监管,减少废弃物对环境污染

  (一)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采取双随机抽查监管和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和排污口的监督检查,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

  (二)建立防止禁养区养殖反弹的长效机制。为加强禁养区监管,我市于2017年出台《中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人口集中区、自然保护区、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地域列入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并于2018年制定比例尺1:7500禁养区边界图,进一步明晰我市禁养区范围边界;2021年出台《中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形成市、镇、村三级监督网络,建立防止禁养区养殖反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

  (三)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我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进一步加强镇街畜禽畜禽废弃物还田使用技术的指导,确保畜禽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再还田使用,减少不规范使用养殖废弃物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我市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套的土地面积基本能达到相关要求,粪污处理后能依托场内的农作物利用一部分,剩余部分对外销售或委托其他种植户进行还田利用。

  (四)建立健全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标准。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能,指导沙溪镇白鹤咀种鸡养殖场开展广东省后备种鸡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制定企业标准《家禽粪便有机肥生产技术规程》,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标准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抓好宣传引导,提高养殖主体开展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主动性,大力发展绿色、高效、生态、循环的现代化畜牧业。二是落实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查处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三是落实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长效机制,强化各部门联动协调和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四是加大有机肥推广力度。实施沃土工程,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引导科学施用化肥,提高有机肥利用率;继续做好化肥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通过有机肥使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锦涛 88225736 )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979654.html
关闭】【顶部
>>相关资讯
热销产品
热点图片
精彩推荐
娱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