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强化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等夏秋季多发、易发安全事故隐患点的管理,8月14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重点强化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管理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要以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畜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尤其夏秋季节天气炎热、气温较高,甲烷菌活跃,化粪池、沼气池产气较快,极易诱发安全事故。各地要对辖区内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余地。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细化落实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坚决守住不再发生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各地务必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防护设施安装,安装或标识“危险!严禁入内!”等标识,张贴畜牧安全生产“十严禁”,省级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 养殖场安全生产“十严禁”包括以下内容: 1.严禁裸露沼气池、化粪池、蓄水池,并应设立防护栏和明显的警示标牌。 2.严禁未经专业人员许可,打开并进入沼气池、化粪池等密闭场所作业。 3.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进入沼气池、化粪池等密闭场所施救。 4.严禁把油、骨粉、棉籽饼和磷矿粉等加入沼气池、化粪池,以防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5.严禁随意乱排沼液和粪污。 6.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 7.严禁违规使用火种、违规处置火情。 8.严禁未经安全培训的养殖人员上岗。 9.严禁不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违规作业。 10.严禁瞒报谎报迟报养殖场安全事故。 警示标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