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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25203号的答复的函
时间:2021-08-26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作者:佚名

  

  孙剑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2520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到位,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等5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我局全部采纳,并在具体工作中落实。

  一、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宣传”的建议

  (一)做好对生产者的宣传工作。对生产者进行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督导生产主体做好生产记录,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2020年以来,我局组织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派发主体责任标准、禁限用农兽药清单等宣传资料8847份,播发宣传短信14万条,开展集中和地头培训,培训指导人员2300人次。

  (二)做好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中山广播电视台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为主题的专项行动,现场派发“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人人参与,人人共享”“预防野生动植物中毒风险警示”等宣传单张1000份,提醒消费者河豚鱼、野生蘑菇、断肠草等含有剧毒,不要捕捞(采摘),切勿食用。在全市23个镇街发放《广东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的通告》6000份,营造宣传氛围,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监管。

  二、关于“改善农业生产环境”的建议

  (一)督促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对农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督促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切实保障农药生产安全。一是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在农资销售旺季期间,市镇联动开展农资市场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农药经营者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责任。二是对农药使用单位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超量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对农药使用量较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家庭农场和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户进行重点检查;市、镇农业部门工作联动,开展了多次农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种植户、农业企业认真履行农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做好农药购买登记、使用记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有序开展。共检查96家次,发现并排除农药使用安全隐患13宗。

  (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检查巡查2507次,出动执法人员12978人次,检查种植业、畜牧业、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检疫、农资等生产经营场所5925家次。发出责令整改111家次,下架退货违规农资6批次,查办涉农违法案件15宗,办结11宗,罚没金额37万余元,有力地打击和遏制涉农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市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和动物防疫安全。

  (三)积极扶持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加大农业专项资金投入、建立“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等多种政策措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质量双发展。一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0家,其中省级15家、国家级1家,主要涵盖畜禽、饲料兽药、蔬菜种植、水产品、腊味、花木、粮油以及农产品配送、水果保鲜、调味品等种养、加工及服务类型的农业产业。据统计,2020年60家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1.3亿元,净利润达到12.56亿元,出口创汇6.83亿美元,上交税金3.52亿元,带动农户8.97万户,带动农户增收总额33.86亿元,户均年增收3.77万元,创造就业岗位9181个,其中农民从业人数6534人。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增长。截止2020年底我市共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65家,其中市级示范社29家、省级示范社2家。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资农技支持、农产品购销加工、农业机械、农村电商等服务为抓手,开展测土配肥、统配统施、统防统治、农机作业、良种良法推广等系列化全程社会化服务,引进整合供销、信用合作、产权交易、专业协会等服务资源,推动建立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目前,各类合作社成员2000多人,带动各类基地20多万亩,服务带动农户超过万户。三是家庭农场分级发展活跃。2020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我市的规模农业经营户转型登记为家庭农场。目前,我市共有家庭农场5571家,认定镇级农场30家以上,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32家,其中14家为省级示范场。据统计,全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年产值超过亿元,场均接近100万元。

  三、关于“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农产品的索证交易和质量追究管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主要农产品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准入机制及操作模式,2020年9月在中山农产品交易中心进行试点,建立食用农产品信息化溯源平台,发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场管理方积极参与其中,选取该市场首批具有代表性60户商家参与建设。该溯源系统设置了市场端、商户端、监管端和公众端,消费者可扫描带有溯源信息的电子凭证,查看销售单据详情、档口资质、抽检信息、监管记录等信息。特别是可以利用消费凭证投诉举报,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商户经营者同步接收维权信息,实现线上可视化维权流程处置。通过“一档一码”,实现了商户经营者档案信息化、台账电子化。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对商户和市场开办方的准入、管理、台账等实时查询、监管和应急处理。2020年以来,通过积极督促和引导,中山农产品交易中心积极落实溯源工作任务,首期试点商户已上报溯源票据14597条,其中进货数据9946条,销售数据4651条。商户日均上报率平均达96.5%。中山市溯源平台通过公众端分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6850条,起到良好引导安全消费作用。

  (二)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020年,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并制定有关文件,要求各镇街核实试行农产品合格证主体名录,并紧抓开展季节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证和抽检。通过落实责任、建立名册、培训指导、督导巡查、免费提供空白合格证等措施,大力推进生产主体使用合格证,同时推进用证农产品先检测合格再上市工作。我市已有338家企业开具了农产品合格证,已开证产品全部进行了抽检、自检。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范围”的建议

  (一)强化农产品抗生素和激素监测。一是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兽药质量安全;二是加强种养植养殖环节的监管,督促落实凭兽医处方购买兽药处方药,禁止滥用抗生素,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三是制定监测方案,对农产品开展抗生素和激素残留检测,监测项目涵盖面广。针对检测不合格农产品,我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同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目前全市有77家食用农产品市场列入省民生实事快检点,开展第三方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每天针对水产、蔬菜、肉禽等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公示快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020年以来,共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352859批次,不合格产品5123批次,合格率达98.55%,处理不合格农产品16115.48公斤,及时下架处理,保障了市民的“菜篮子安全”。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的建议

  2020年,市商务局在省级重要产品平台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的特色,按照追溯体系标准规范,建成中山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接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数据、部分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数据、省市快检数据等。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行业品类的追溯信息的接入预留重要产品标准接口。目前,全市已建成153个利用电子秤追溯的节点,454个利用二维码追溯的节点,3个重要产品追溯节点,以及13个因其他情况纳入建设的节点,总计623个追溯节点,基本覆盖全市所有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部分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学校、医院,使我市初步实现了“猪肉蔬菜有出处,流通过程全跟踪”的监管目标。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函复。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李超卉,联系电话:0760-88221300,18928122739)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981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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