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16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掌握我市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现状和任务底数,现将省《关于开展农村自然村内道路建设调查摸底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抓紧抓实。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工作已作为省市开展“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中的一项重要攻坚行动,并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畴,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学党史、办实事”重要内容,按照“清单化系统化闭环管理”要求,实事求是,全域动员部署,集中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二、因地施策,明确任务。各县(区)要发挥党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在原交通、住建部门摸底数据的基础上,除2021、2022年内纳入搬迁、撤并、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占用耕地建房户和常年无人居住户的村庄外,全面摸清干路、支路和巷路建设情况,特别是2021年要全面完成路面硬化任务的干路情况;并参照“四好农村路”应纳尽纳要求,将符合要求的村内道路列入省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争取省18万元/公里补助资金支持(详见省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全域摸排,按时报送。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镇(街)村实施责任,按照“小组摸排申报、村委核实公示、镇(街)审批建档、县(区)抽查备案”要求,自下而上对农村公路路口延伸道路(包含但不限于“惠市交发〔2021〕231号”文件所列农村公路各类路口涉及道路)、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现状和所需建设任务进行实地勘测拍照留底,建立“一路一册”“一村一档”的任务清单和项目台账,于9月1日前分别将附件3(由镇街党委主要领导签字后盖章)和附件4(由县区分管领导签字后盖乡村振兴办章)报我办汇总上报。
附件1:关于开展农村自然村内道路建设调查摸底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农村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附件3:广东省农村自然村内道路建设情况明细表
附件4:广东省农村自然村内道路建设情况汇总表
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李文青,电话:2892373,邮箱:nyncjncsy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