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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乡村产业2021年招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1-08-26来源: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作者:佚名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乡村产业2021年招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乡村产业2021年招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ZJHX-(2021)F商字第045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为全面推动镇江市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助力镇江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宣传推介镇江乡村振兴成果和产业项目,吸引各类资本投资镇江乡村振兴。计划举办“2021中国镇江乡村产业专场推介会”,需制作“镇江市乡村产业招商宣传片”。如因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延期举办或者不举办,以已产生的实际费用为准。(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与宣传片拍摄等相关的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两次以上的制作过类似招商宣传片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样片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jhxztb@163.com”,报名费汇至保证金账户);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3)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注: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联系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采购人: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毕风兰

电话:0511-80823202

  地

址:镇江市丁卯桥路97号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4200元(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1540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附件: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j.zhenjiang.gov.cn/nyncj/tzgg/202108/e2155c798ada4a2281a1c32832d3258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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