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经开区村居委、高新区城乡工作局: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效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前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生猪屠宰监管对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全面强化屠宰行业监管,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组织排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屠宰企业周边、私屠滥宰易发地和多发地特别是农村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的排查力度,建立包保制度,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排查责任人,做到排查无死角、问题发现早、处置有实效。
三、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要立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强化定点屠宰监管,严防病死、淹死的畜禽进入定点屠宰环节。探索建立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拓宽案源线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群众、媒体反映的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确保举报查处及时到位。
四、加强协作配合。要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查处肉品质量安全案件。联合行动至少开展一次,力争案件上有所突破。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惩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两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和频次,提高公众认识度参与度。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含附件2)于10月9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刘丽 ;电话:0554-260102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联系人
2、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联系人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1 | 许宏应 | 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中队长 | 17755435599 |
2 | 丁玖梅 | 田家庵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13966476802 |
3 | 马 赛 | 大通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855430592 |
4 | 黄子腾 | 八公山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855039040 |
5 | 吴秀军 | 凤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中队长 | 13866649208 |
6 | 蔡福俊 | 高新区城乡工作局 | 工作人员 | 18154006585 |
7 | 岳 响 | 经开区村居管理委员会农林办 | 工作人员 | 13155436163 |
8 | 桂蒙蒙 | 潘集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355450826 |
9 | 刘庆贵 | 毛集实验区农业发展局 | 主任 | 13966478088 |
10 | 王 鑫 | 谢家集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办事员 | 18155493016 |
附件2
淮南市“两节”前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出动监管 执法人员 | 开展联合 执法次数 | 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家次) | 发现质量 安全问题 | 行政执法 案件数 | 移送司法 案件数 | 涉及 | 开展监督 抽查样品数 | 监督抽查 检出不合格 样品数 | 媒体宣传(次)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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