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中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21]1号)要求,为了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行绿色生产,实施精准监管,提升履职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3月9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内容:
推进安全市创建,实施长效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创建要求,对标找差,各县区综合考核达90分以上,且所有的关键项均符合要求。开展风险评估,提升管控能力。强化风险监测。围绕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农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问题产品,及时做好溯源处置工作,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面;开展风险评估。定期召开风险分析会,研究风险来源,及时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强化源头管控,促进绿色生产。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着力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做大做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二品一标”获证产品证后监管,从生产源头上把好“二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落实精准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精准监管”,加大追溯和合格证推进力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突出专项整治,严打违法行为。提高专项整治成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加强乡镇监管队伍建设,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强化考核导向,推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