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农质〔2020〕10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
我市第一时间将省文件精神传达至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局相关处室(单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明确具体牵头处室、具体负责人、具体整治内容,将任务层层落实分解,确保“利剑”行动取得实效。制定了由市农业执法支队牵头,局种植业管理处、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植保站组成的“利剑”1号行动小组;由市动监所牵头,局畜牧兽医处、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畜牧兽医站组成的“利剑”2号行动小组;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局渔业处、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促进中心组成的“利剑”3号行动小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上下协调、统筹、数据上报等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和相关业务处室(单位)配合的行动方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认真开展“利剑”行动。从8月1日起,利剑行动小组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检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