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4月13日,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李祥峰支队长带队赴涟水县开展农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涟水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稼穑化学有限公司,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是否制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否组织对劳动纪律开展巡查、夜查。排查各类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化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持证上岗等环节,并对照“九个是否”化工行业重点整治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倒逼农药生产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