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申请粮食进口关税配额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A:申请粮食进口关税配额需要具备的资质以公告为准。例如,有资格获得2020 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19 年10 月1 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有资格获得2020 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还必须符合相应品种以下所列条件之一:(一)小麦1、获得2019 年小麦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进口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下同)的企业;2、2018年小麦年加工能力20 万吨以上的面粉和食品生产企业。
(二)玉米1、获得2019 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2、2018 年玉米年加工能力20 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3、2018 年玉米年加工能力45 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
(三)大米(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1、获得2019 年大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2、2018 年大米年加工能力10 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Q:
什么是弹幕样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分别受理哪些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
A: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商务部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
Q:
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中的“国营贸易企业”如何界定?
A:“国营贸易企业”是一种经国家认定的企业经营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由商务部负责认定。
Q:具有粮食进口关税配额资质的国营贸易企业有哪几家?
A:只有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一家。
Q:
非国营贸易企业如何申报大米进口关税配额?
A:非国营贸易企业应通过地方发改委转报相关文件进行申报。
Q:
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中的“在海关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如何界定?是否需要有关证明?
A: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无需到相关行政部门开具有关证明。
Q:
拥有多家加工厂的集团企业,需以各个加工厂名义独立申报配额吗?
A:需要独立申报,独立使用配额。
Q:
欲以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申请粮食进口关税配额,但分公司与子公司均为不同地点,申报地点如何选择?
A:申报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地点按该公司工商注册地归属进行申报。
Q:
粮食中“大米”区分为“长粒米”,“中短粒米”具体指什么?是否需要分开申请?
A:长粒米一般与GB1354中的籼米粒型相对应,中短粒米一般与GB1354中的粳米粒型相对应。两种粒型的分类标准具体参考大米粒型分类判定(LSIT6116-2016),大米粒长大于6mm,且大米长宽比大于等于2的,判定为长粒米;大米粒长小于等于6mm,或大米长宽比小于2的,判定为中短粒米。
Q:
从何处可以查看本年度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名单?
A: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网上公示及调查”栏目有本年度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信息公示。
Q:
请告知本年度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各企业申请的最终结果及联系方式?
A: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结果以文件形式发给当地发改委,可联系当地发改委查询本企业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结果。
Q:
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数量被告知后,去哪里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A:在受理该企业申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各授权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Q:
通过配额申请进口的农产品必须用于本企业加工吗?
A:是的。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有关规定,配额应分配给最终用户,因此申请者获得的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必须自用,进口的货物须由本企业加工经营。其中,进口小麦、玉米、棉花的生产企业须在本厂加工使用;进口大米的贸易企业须以本企业名义组织销售。
Q:
若企业在境外有投资农场,欲从本企业投资的农场进口粮食,是否有配额优惠政策?
A:无优惠政策,按正常流程申请进口关税配额。
Q:
申请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A:(一)项目所在地授权机构出具的转报文件(同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纵向网提交电子信息)或相关国营贸易配额企业的申请(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二)《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或《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Q:
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在哪个网站可以下载?
A: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s://www.ndrc.gov.cn)下载或联系地方发改委。
Q:
粮食代理进口企业能否协助有粮食配额的企业办理进口手续?
A:粮食代理进口企业可以协助有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办理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