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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2-11来源:农业农村部作者:佚名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2019年我部在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法〔2019〕7号)要求,各省(区、市)在组织开展本地案卷评查工作的基础上,报送参评案卷147卷。经我部组织评查组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共评出优秀案卷78卷(名单见附件1),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名单见附件2)。

    从评查情况看,2019 年各省(区、市)案卷制作规范程度明显提高,重大复杂案件数量在参评案卷和优秀案卷中比例明显增加。上海、江苏、湖北、江西、四川、山东、陕西、河北、内蒙古、广西、安徽等省(区、市)案卷优秀率位居前列。但案卷质量的区域、行业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省份报送的个别案卷案情过于简单,不符合参评要求。

    二、主要问题

    (一)事实认定问题。有的案卷证据收集不充分,仅凭询问笔录、产品标签、企业回函等孤证证明主要违法事实,或者仅凭当事人自认认定违法所得或货值金额,个别案卷入卷证据甚至相互矛盾,未予甄别取舍或说明,导致主要违法事实认定不清。

    (二)法律适用问题。有的案卷在新法颁布实施后仍在适用旧法作出处罚。有的适用法律未具体到款或项,或者款项混淆不清。个别案卷违法行为定性不准,如将生产行为误作经营行为,或者将经营行为误作生产行为,导致法律适用错误。有的案卷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不成立。个别案卷将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种类。

    (三)执法程序问题。有的案卷立案时间明显滞后,存在程序倒置情况。有的案卷事先告知不准确,或者未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权利。有的案卷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未按规定报批。有的案卷登记保存物品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或违法继续登记保存。有的案卷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制审核,重大违法案件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四)文书制作问题。有的案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详细阐明违法事实,没有对证据进行列举或说明,或者没有注明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及执法机关不予采纳的理由,说理性不强。一些案卷归档顺序混乱、卷内目录内容不符合要求。个别案卷仍机械适用基本文书格式,制作具体文书时未删去相关提示语或未作相应选择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案卷制作。制作行政处罚案卷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基本要求,案卷制作水平直接反映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对照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逐条检查整改,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执法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课堂讲授、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形式,加强法律适用、调查取证技能、案卷制作规范等内容培训,切实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

    (三)强化执法办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执法办案作为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业”,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敢于办大案、善于办铁案,确保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附件:1.2019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2.2019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文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1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排名不分先后)

      

      1.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通农(兽药)罚〔2018〕7号)

    处罚机关: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局

    承办机构: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张金定、常海明

    2.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津动监罚〔2019〕9号)

    处罚机关: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机构: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张涛、吴国伟、杨恩祎

    3.经营劣质农药案(宝农(农药)罚〔2018〕4号)

    处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承办机构: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案人员:刘梦颖、王云兴

    4.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石农(种子)罚 〔2019〕1号)

    处罚机关:河北省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石家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王 颖、谢松青

    5.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案(唐农(种子)罚〔2019〕1号)

    处罚机关:河北省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唐山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郑媛媛、宋佳佳

    6.生产的农药标签不符合规定案(晋农(农药)罚 〔2019〕2号)

    处罚机关:河北省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晋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

    办案人员:王 康、张英彬

    7.生产假兽药案(平牧(兽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河北省平山县畜牧水产局

    承办机构:平山县畜牧综合执法队

    办案人员:赵小峰、韩晓东、梁静波、张建珍

    8.经营劣质农药案(盐农(农药)罚〔2019〕16号)

    处罚机关: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运城市盐湖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柴 晶、冯韶华、孟庆国

    9.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临农(饲料)罚〔2019〕10号)

    处罚机关:山西省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临汾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杨清、衡旭武、赵 力、王志东、解爱云

     10.经营假兽药案(并农(兽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山西省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苏书科、张云伟

    11.不按照规定和标准对采购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案(通农牧(饲料)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农牧局

    承办机构:通辽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张丽萍、于广忠、王 洋

    12.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案(五农牧科(肥料)罚 〔2019〕51号)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承办机构:五原县农牧林水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案人员:郝伟、张海霞、吕明霞、忻晓成、杨博然

    13.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乌前旗农牧(种子)罚〔2019〕26号)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承办机构:乌拉特前旗农牧林水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案人员:武登山、杨子凌

    14.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案(鄂农(肥料)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承办机构: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高士成、其格乐格、韩勇军

    15.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大金普农(饲料)罚〔2019〕3号)

    处罚机关: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大连市金普新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李 欣、徐威萍

    16.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公农(肥料)罚〔2019〕4号)

    处罚机关:吉林省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公主岭市农业综合执法队

    办案人员:徐庆辉、牟向斌、姚永波

     17.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源农(肥料)罚〔2019〕1号)

    处罚机关:黑龙江省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肇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程 远、王怀彪

      18.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第2920190006号)

    处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机构: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蒋峥嵘、殷昌鹏、陈 军

    19.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浦农(兽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刘明亮、陈鸿志

    20.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第2012019021号)

    处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奉贤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季包英、张若芸

    21.经营劣兽药案(第2092018003号)

    处罚机关: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崇明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王 成、肖晨峰

    22.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案(吴农(种子)罚〔2019〕90号)

    处罚机关: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苏州市吴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周国华、徐 刚、张婧莹

    23.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通农(农产品)罚〔2018〕1号)

    处罚机关:江苏省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办案人员:邹新华、彭泽兵、汤道玲、顾玉民

    24.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溧农(饲料)罚〔2019〕2号)

    处罚机关:江苏省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溧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戴庆荣、史立人、吴忠忠

    25.经营按假农药处理农药案(响农(农药)罚〔2018〕26号)

    处罚机关:江苏省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响水县农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李居春、赵红方

    26.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案(杭农(兽药)罚决字〔2019〕第1号)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杭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宋焕焕、宋 超

    27.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及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东农(农产品)罚〔2019〕第11号)

    处罚机关:浙江省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金根土、李华芳

    28.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莲动监罚〔2018〕9号)

    处罚机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机构:丽水市莲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方跃波、涂建波、田恬雪

    29.销售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巢农(农肥)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安徽省巢湖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宋 斌、汤道海

    30.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案(长农(农药)罚 〔2019〕1号)

    处罚机关:安徽省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长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樊宗东、邹顺利、朱良萍、杨 海

    31.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灵农(农药)罚〔2019〕8号)

    处罚机关:安徽省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灵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刘 钊、裴 强、马问之

    32.经营假农药案(宜秀农(农药)罚〔2018〕3号)

    处罚机关: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安庆市宜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杨松、陈静、许军

    33.未实施肉品检验制度案(晋(农)罚〔2018〕11号)

    处罚机关: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蔡剑锋、林金顶

    34.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案(南农(肥料)罚〔2019〕1号)

    处罚机关: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南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李学明、刘 军、江俊华

    35.经营假农药案(榕农(农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福建省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杨必茂、沈钢粮

    36.经营劣质农药案(吉市农(农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江西省吉安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吉安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李 洪、罗秋华

    37.经营假农药产品案(泰农(农药)罚〔2019〕4号)

    处罚机关:江西省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泰和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尹 睿、徐建英

    38.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信农(肥料)罚〔2019〕1号)

    处罚机关:江西省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信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王诚福、叶昌敏、郭爱进、林星超、刘志强

    39.经营劣质农药案(临农(农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抚州市临川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周喜泉、姜文清、吴建敏、戴应忠

    40.经营假农药案(淄农(农药)罚〔2019〕9号)

    处罚机关:山东省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臧传军、郑淑华、周 萍

    41.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案(高农(种子)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山东省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高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张 峰、韩兆朴

    42.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案(济农(渔业)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山东省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济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李嘉奇、王洪勇

    43.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案(鲁东渔(渔政)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山东省东营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承办机构:东营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办案人员:侯建河、王 飞

    44.饲料生产过程中不遵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案(焦农(饲料)罚〔2019〕第1号)

    处罚机关:河南省焦作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河南省焦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张 涛、刘晓娟

    45.经营劣质农药案(都农(农药)罚〔2019〕3号)

    处罚机关:湖北省宜都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宜都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陈 忠、吴本法

    46.销售禁用渔具案(江农(渔业)罚〔2019〕2号)

    处罚机关:湖北省江陵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江陵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李军伟、陈 莉

    47.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十农(肥料)罚〔2019〕4号)

    处罚机关:湖北省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十堰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王丽花、涂文静

    48.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荆农(屠宰)罚〔2019〕2号)

    处罚机关:湖北省荆门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局

    办案人员:卢金阳、李学华

    49.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安农(农产品)罚〔2019〕1号)

    处罚机关:湖南省安乡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安乡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路典敬、张 斌

    50.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且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长(动监)罚〔2018〕4号)

    处罚机关:湖南省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机构: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朱 振、曹 槊

    51.使用电力捕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案(安农(渔)罚〔2019〕7号)

    处罚机关:湖南省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

    承办机构:安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陆 鑫、邓飞勇

      52.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番农(兽药)罚〔2019〕4号)

    处罚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

    办案人员:陈锦煊、盖玉龙、颜启鹏

    53.未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案(东农农(畜禽屠宰)罚〔2019〕3号)

    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三科

    办案人员:徐伟韫、王 峰

    54.生产经营假农药案(南农(农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李广海、方 东

    55.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销售案(柳农(种子)罚〔2019〕2号)

    处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柳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孙 兰、蒙伙光、李章财、韦举腾

    56.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和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梧农(肥料)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高东进、梁锦钊、梁银燕

    57.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宜农(肥料)〔2019〕1号)

    处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河池市宜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韦桂斌、温东宁、赖业华、韦振肖、唐 密、向青雄

    58.经营标签不合格种子案(渝涪农(种子)罚〔2019〕4号)

    处罚机关: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承办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龙世德、王丽丽

    59.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案(巴南农业(种子)罚〔2019〕1号)

    处罚机关: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承办机构:巴南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吴志刚、陈 德

    60.违规使用限制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案(成农(饲料)罚〔2018〕7号)

    处罚机关:四川省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

    办案人员:袁 毅、唐 军

    61.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郫农(生猪屠宰)罚〔2018〕1号)

    处罚机关: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承办机构: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黄贵清、杨开琪、赵陆军

    62.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案(眉东农(农药)罚〔2019〕5号)

    处罚机关: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眉山市东坡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刘亚群、吴姝慧

    63.销售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资农(种子)罚〔2019〕4号)

    处罚机关:四川省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资中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蒋显波、刘俊英

    64.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修农(饲料)罚〔2019〕5号)

    处罚机关:贵州省修文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修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谢 勇、秦智慧

    65.不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江农(农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贵州省江口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江口县农牧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杨 洁、杨 丹 

    66.冒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案(玉江农(环能)罚〔2019〕1号)

    处罚机关: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张云明、朱 琳、张金成、侯正能、段雨江、邢成彪

    67.常定茂、赵生跃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广动监罚〔2018〕3号)

    处罚机关: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机构:文山州广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黄佩花、徐 敏、卢举瑞、陆远臻、龚明正

    68.文山市益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文农科(农药)罚〔2018〕10号)

    处罚机关:云南省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机构: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综合执法科

    办案人员:谢永泽、赵春和

     69.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凤农(肥)罚〔2019〕1号)

    处罚机关:陕西省凤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冯 波、张侠侠

    70.采购、销售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案(宜农(农药)罚〔2019〕1号)

    处罚机关:陕西省宜君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宜君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樊洪峰、郭 强

    71.经营假农药案(榆区农(农药)罚〔2018〕11号)

    处罚机关:陕西省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胡建平、李逢英

    72.生产经营假农作物种子案(榆农(种子)罚〔2018〕1号)

    处罚机关:陕西省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榆林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王 凯、李俊伟  

    73.伪造肥料登记证号案(兰农(肥料)罚〔2018〕5号)

    处罚机关:甘肃省兰州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兰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何培洪、张同祯

    74.销售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武农(种子)罚 〔2019〕1号)

    处罚机关:甘肃省武威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武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案人员:韦强国、赵 德

    75.销售擅自修改经过登记的标签内容的肥料案(泾农(肥料)罚〔2019〕1号)

    处罚机关:甘肃省泾川县

    承办机构:泾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贾小鹏、刘 忠 

    76.从省外运入生猪未向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未附有检疫证明运输生猪案(互农(动监)〔2019〕第1号)

    处罚机关: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承办机构:互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代朝新、朱锦平

      77.经营涂改标签的农作物种子案(青农(种子)罚〔2019〕1号)

    处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青铜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王桂萍、路 阳、吴 波

    78.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农作物种子案(昌州农种罚〔2019〕1号)

    处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刘怀梅、马民伟 

    

    

    

    

    

    

    

    

    

    

    

    附件2

    

    2019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文书

    (排名不分先后)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农(兽药)罚〔2018〕7号)

    案由: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处罚机关: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局

    承办机构: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张金定、常海明

     2.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金普农(饲料)罚〔2019〕3号)

    案由: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

    处罚机关: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大连市金普新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李 欣、徐威萍

    3.行政处罚决定书(唐农(种子)罚〔2019〕1号)

    案由: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案

    处罚机关:河北省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唐山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郑媛媛、宋佳佳

    4.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920190006号)

    案由: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处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机构: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蒋峥嵘、殷昌鹏、陈 军

    5.行政处罚决定书(溧农(饲料)罚〔2019〕2号)

    案由: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

    处罚机关:江苏省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溧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戴庆荣、史立人、吴忠忠

    6.行政处罚决定书(吴农(种子)罚〔2019〕90号)

    案由: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案

    处罚机关: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苏州市吴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周国华、徐 刚、张婧莹

    7.行政处罚决定书(莲动监罚〔2018〕9号)

    案由: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处罚机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机构:丽水市莲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案人员:方跃波、涂建波、田恬雪

    8.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农(农药)罚〔2019〕9号)

    案由:经营假农药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臧传军、郑淑华、周 萍

    9.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农(肥料)罚〔2019〕4号)

    案由: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处罚机关:湖北省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十堰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王丽花、涂文静

    10.行政处罚决定书(番农(兽药)罚〔2019〕4号)

    案由: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

    办案人员:陈锦煊、盖玉龙、颜启鹏

    11.行政处罚决定书(梧农(肥料)罚〔2019〕1号)

    案由: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和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案

    处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高东进、梁锦钊、梁银燕

    12.行政处罚决定书(眉东农(农药)罚〔2019〕5号)

    案由: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案

    处罚机关: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眉山市东坡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刘亚群、吴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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